4月1日起酒后开车一次记12分
驾驶员需进“满分教育”班回炉
《决定》尤其严惩酒后驾驶行为
《公安部关于修改<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>的决定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决定》尤其严惩酒后驾驶行为。饮酒后驾车的,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一次记12分。
2009年8月7日起,我市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。截至2009年底,共查处酒后驾驶1142起,其中醉酒驾车61起,涉嫌醉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全部被处以行政拘留。
记者从交警部门得到的数据,2009年,我市共发生酒后驾驶交通事故8起,死亡3人,伤6人,直接经济损失12501元,占事故总数的2.3%。
酒后驾车驾驶员需参加满分教育考试
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《决定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惩罚力度,也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,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。今后查酒驾行动将保持长效机制、纳入交警部门常态化管理。对于4月1日后,查到的酒后驾驶人(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达0.2毫克/毫升),将按新规定进行处罚。交警部门将对这部分人进行驾驶员满分教育考试(笔试),通过后再按规定重新领回驾驶证。
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掉头也扣12分
针对目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、范围过大、重点不突出等问题,《决定》按照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则,减少了一部分记分项目。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,其中,一次记12分的由4项增至6项。除了酒后驾驶计分翻倍外,还对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掉头,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一项,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一次记12分。
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
除了严管交通违法行为,《决定》还放宽了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,保障残疾人权益。在目前已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外,4月1日起将放宽右下肢、双下肢残疾、有听力障碍的人员等残疾人员驾驶汽车政策。规定右下肢、双下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,但能够自主坐立的人员,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。■记者 陈卓蓉 通讯员 袁雪群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