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海政办发[2008]210号文件精神,现将2009年度12月份第一个周一部门领导值机接听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接听时间:2009年12月7日上午8:30-11:30
二、接听单位:市城管局
三、接听方式:受理市民拨打12345来电。
四、接听地点:市长电话受理中心
五、主要受理范围:
(一) 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、法规及规章,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(二)行使市容环境卫生、城乡规划、城市绿化管理、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。
(三)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、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。
(四)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。
(五)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。
(六) 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方面的执法监督、法制宣传工作;负责受理相关职能案件的信访、投诉、申诉和调解处理。
(七) 参与编制市容市貌、环境卫生、停车场所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、停车场所等设施的设计审查、竣工验收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。
(八)负责市容市貌和户外广告、标志(牌匾)、横幅宣传品设置的管理;负责市区沿街建(构)筑物装修改造和搭建亭棚等非永久性建(构)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管理;负责城市道路的占用、开挖等管理;参与对市区停、洗车场(点)的设置管理。
(九)负责市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,指导、检查城市街道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;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、家畜家禽饲养、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、运输的管理,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服务管理。
(十)履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